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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可获不低于10年职务成果使用权

  • 分类:协会概况
  • 发布时间:2024-10-25 15: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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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等九部门日前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3年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记者注意到,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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