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第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4〕61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各院校、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以提高技能评价质量为目标,强化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广州技师协会拟于2025年5月举办2025年(第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考评员:制图员、室内装饰设计师、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多个职业(工种)。
高级考评员:电子商务师(网商)、数控铣工、人工智能训练师、汽车维修工等多个职业(工种)。
二、报考条件
考评员(满足报考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3年。
3.取得相关专业(针对新职业工种: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s://jndj.osta.org.cn/查询不到对应职业二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3年。
高级考评员(满足报考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 并获得该工种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10年并获得该工种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
3.取得相关高级职称(针对新职业(工种):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s://jndj.osta.org.cn/ 查
询不到对应职业一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累计满10年并获得该工种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
备注:申报条件中的相关职业按广东省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规范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三、培训内容
(一)广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情况及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情况介绍;
(二)广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业务管理规范;
(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法规;
(四)考评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要求和违纪处理等;
(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理论科目考核要求、题型结构、评分标准等;
(六)职业(工种)技能实操科目考核要求、现场考评技 术以及考核过程的注意事项;
(七)职业(工种)技能实操模拟演练和组织实施;专业 技能考评技术讲解和点评。
(八) 综合评审科目考核要求、直播线上模拟实操演练考 核及专家点评(仅限高级考评员)。
四、培训对象
(一)参加本期考评员培训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2.廉洁自律,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
3.符合培训职业(工种)具体申报条件,并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专业(职业)工作或教学的人员。
(二)参加本期高级考评员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廉洁自律,秉公执考,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
2.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
3.应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具有本专 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并已有该工种考评员 1 年以上实际考评经验。
请各单位对推荐培训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
五、证卡
参加本期考评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的,由所属认定机构负责监制、广州技师协会印制培训考核的成绩卡(盖广州技师协会公章)和考评人员证卡发回所属单位。成绩卡可用于费用报销凭证。考评人员证卡由评价机构加盖本机构职业 技能等级认定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发放使用,并作为今后受聘考评人员的资格凭证。
六、收费标准
(一)考评员培训费350元/人、高级考评员培训费4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卡办理费)。于4月29日前汇款到如下账号:
账户名称:广州技师协会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越秀支行
账 号:800199425209022
(二)单位统一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注明:单位名称+人数+考评人员培训费(例:某单位 13 人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费)。
(三)学员个人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注明:姓名+工种+考评人员培训费(例:张三电工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费)。
(四)需开发票的单位(学员)请于4月29日前将发票抬头、 纳税识别号及金额发送至所属单位考务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五)已完成缴费,未参加培训以及已报名未缴费的学员一律视为缺席,下次报名时须重新报名缴费。
七、培训和考核时间
(一)考评员培训时间:2025年5月9日—11日。
(二)高级考评员培训时间:2025年5月9日—11日。
(三)公共知识考核时间:5月10日14:30-16:30
实操考核时间:5月12日—5月25日,由院校和授课专家指定考核时间内完成。
(四)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开班的培训须知。
(五)培训和考核具体内容安排详见附件。
八、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统一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公共知识(含职业道德、政策法规);
(二)专业技能实操模拟考评(要求提交评分表及3-5 分钟实操讲解视频,需本人签到,高级考评员须参加1天线上直播模拟演练考核)。
以上两部分均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不设补考。
九、报名流程
(一)4月29日前,请各单位考务人员收集和初审本单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料【务必正确提交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报职业(工种)】,填写《所属单位考务工作人员登记表》(盖章扫描版)(附件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汇总表》(附件7,协会提供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协会邮箱 gzjsxh@126.com。
(二)4月29日前,协会将《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已审电子版)反馈给单位考务工作人员。
(三)4月29日前,由单位考务工作人员负责快递寄出已审并成功缴费的学员纸质版资料到广州技师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304室,朱菲菲13048007022),纸质资料包括: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推荐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培训班的考评员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高级考评员)。
十、注意事项
(一)为了保障本期考评员培训的质量,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考务工作人员与协会对接。考务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参训学员按时参加学习和考核;负责收集培训过程本单位参训学员的相关考核资料并上交协会;负责发放本单位考评人员证卡。
(二)请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的学员,于4月29日前按工种+实名(需经群管理员核实通过)申请加入2025年(第一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群(微信群号:待定),以便统筹分班安排线上学习。逾期不入群者,视为放弃本期考评员培训。
(三)请参训学员按时向所属单位考务人员报名,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报名请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方便日后考评工作派遣联系。
(四)培训期间,请参训学员遵守培训管理制度。
(五)报名事项及会务事项请联系广州技师协会
朱菲菲020-83352338 13048007022;
任晓岚020-83352338 13924088890。